结婚生子是一切终身大事,但从科学和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,以下四类人是不能结婚生子的。
未婚青年期待着一个更美好、更幸福的未来,渴望找到一个相爱的终身伴侣,分享家庭生活的幸福。如何实现愿望,以下从医学和优生学的角度讨论选择配偶的科学。有以下四种人不能相互结婚。
1、近亲不能结婚。
《中国婚姻法》明确规定,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。国家以法律形式限制近亲结婚,说明近亲结婚后果严重。中国在战国时期存在“男女同姓不蕃”在国外也有这方面的规定,有的国家甚至规定表亲通婚有罪。
近亲,不能通婚的近亲,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。
直系血亲:是指与自己有垂直血缘关系,如父母与子女、祖父母与孙子女、祖父母与孙子女等。
旁系血亲:指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、叔叔、阿姨、阿姨、叔叔等。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。
亲上加亲好不好,要做具体分析。
亲上加亲,一般可分为两类,一类是有血缘关系的,一类是无血缘关系的。没有血缘关系的可以通婚,比如姐妹嫁给兄弟;姐姐嫁给姐夫的侄子和侄子;弟弟和嫂子的亲戚结婚了。虽然他们也是亲戚,但他们可以通婚,没有血缘关系。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无论多少代都不能结婚,比如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,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,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,都不能通婚。
通常,人们认为两兄弟的孩子之间的通婚是表兄弟姐妹之间的血缘禁忌,而一兄弟的孩子与姐妹的孩子或两姐妹之间的孩子是通婚的,这是北方人所说的“姑做婆”,“姨做婆”允许,这也是错误的。因为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很近,不超过三代,属于近亲不能结婚。